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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企新闻
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 
 
 
 
 

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

吉农企字[2009]96号

 


 

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
各市(州)农委(农业局),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,县(市、区)农业局(农机局、农垦局),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,委机关各处(室),委直各单位:
 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,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,确保全年特别是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,按照农业部和安委会的有关要求,现就认真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。
  一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,切实加强防范意识
 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及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,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,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,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和紧迫感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坚持安全发展,全面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,深入开展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。以加强法制建设、提高监管水平、夯实工作基础、强化应急能力、加强宣传培训、做好安保工作为主要内容,扎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,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。认真学习贯彻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》,将各种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中,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。
  二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、违规违章生产行为,不断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
  要在全面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,针对农业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、事故多发领域,加强安全整治,严厉打击非法违法、违规违章生产行为。一是乡镇企业要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,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,集中治理。以采煤采矿、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型乡镇企业为重点,加强检查,集中治理。对存在隐患的企业,要限期整改,做到“不安全、不生产、不放过”。按照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从责任追究制入手,采取强有力措施,促进企业安全生产。二是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,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。深入开展“平安农机”创建活动,推动建立“政府负责、农机主抓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”的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。三是深入开展垦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,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、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点、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、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控。对新增扩大内需的建设项目,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监管,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。
  三、努力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,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
  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机安全检测装备建设项目,配合国家“金农工程”项目的全面实施,推进全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建设。进一步督促乡镇企业及垦区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,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。要加强乡镇企业、农机、垦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,各级农业部门要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应急预案,指导重点单位开展应急演练。运用多种方法途径,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,宣传开展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的意义和要求,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强农业安全生产、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的社会氛围。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,将《平安农机》光盘分发至各县农机安全监管机构。大力开展乡镇企业、垦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。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。
  四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全年特别是“两会”期间农业生产安全
 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,委机关各处室、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。各级农业(乡企、农机、农垦)行政主管部门3月底前要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要进一步明确责任,真正做到职责到人、工作到位,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,农口各单位都要落实一名安全工作监管人员。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在3月10日前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改。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各级农业(乡企、农机、农垦)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机关各处室、直属单位要严格值守,强化防范,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。要落实应急预案,建立快速反应机制,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,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,并按程序、及时如实上报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九年二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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